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天地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八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业务员】

案例8:

李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5)粤0605刑初817号 2025年04月25日)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在被害单位广东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公司客户销售货物后,违规使用私人微信收取货款未上交公司,非法占为己有。 经统计,李某侵占某公司的货款共计121515元。 2023年6月14日,李某主动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松岗派出所投案。归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上述经过。案发后,李某向某公司退赔332202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判决】

被告人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附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六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作者: 丁一粟

丁一粟律师, 湖南大学09级法学院校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委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税法委委员, 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长期专注于涉税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及规划、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IPO上市、新三板挂牌、争议纠纷等业务领域。 校友们若有法律或涉税疑问,欢迎与丁律师联系:dyslawyer@163.com(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随时联系作者删除。)
没有了

已是最早文章

为您推荐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七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七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研发部】 案例7: 马某某、谢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202...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六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六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生产部】 案例6: 段某某、付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四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四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采购部】 案例4: 陈某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5)粤2...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三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三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服务经理和管家经理】 案例3: 广魏某某、张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佛山市南海区人...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二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二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营业部】 案例2: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选编...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