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天地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九

罪名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涉及员工岗位:【事业部】

案例9: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十:刘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1年12月,被告人刘某利用在安某公司担任事业部项目经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供应商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从公司电脑下载的未公开的31套产品技术图纸出售给河南某公司股东,被告人刘某因此获利207.3万元。

【法院判决】

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附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作者: 丁一粟

丁一粟律师, 湖南大学09级法学院校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委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税法委委员, 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长期专注于涉税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及规划、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IPO上市、新三板挂牌、争议纠纷等业务领域。 校友们若有法律或涉税疑问,欢迎与丁律师联系:dyslawyer@163.com(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随时联系作者删除。)
没有了

已是最早文章

为您推荐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八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八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业务员】 案例8: 李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5)粤0...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七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七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研发部】 案例7: 马某某、谢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202...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六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六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生产部】 案例6: 段某某、付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202...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四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四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采购部】 案例4: 陈某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5)粤2...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三

【丁律说法】从30个案例看企业员工必知的刑事风险之三

罪名一:职务侵占罪 涉及员工岗位:【服务经理和管家经理】 案例3: 广魏某某、张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书 (佛山市南海区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返回顶部